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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章 故事與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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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以前喝過雞尾酒嗎?如果沒有,可以試試以奶味酒入門,亞歷山大如何?順口的酒飲,男女都愛、老少鹹宜——當然,未成年人是不包括在內的。”

調酒師是個年約四十、身材保持很好的大叔,語調沈穩、尾音含笑,黑西裝優雅低調,臉上胡須刮得幹幹凈凈,紮著低馬尾,頭頂梳得一絲不茍,如同從哪個歐洲古堡裏走出來的管家。

“很帥吧。這就是老板哦~”

愛麗絲已經換了一條暗紅色裹身裙,頭發松松盤起,少了些甜美,多了些嫵媚。她托杯倚在酒吧臺前,對林溪一笑。

“亞歷山大~嗯,喜歡巧克力的味道,就給小溪來這個吧。再要一杯蘇打水,如果無論如何都喝不慣酒精,就用蘇打水的泡泡來偽裝成雞尾酒好了。”

她眼神慵懶迷離,恍如神話傳說裏勾人心魄的美人魚。

林溪說:“不用了,就亞歷山大吧。我喝酒。”

對一間酒吧而言,夜晚九點不過是一個開始,甚至還太早。迷離光線在微醺的音樂裏交織,無數玻璃器皿折射出無數小小的人臉,仿佛一道道通往其他世界的神秘之門。

這片幽暗暧昧的光線裏,林溪面無表情地坐在吧臺邊,單手撐著臉,妝容精致、紅唇冷艷。長長的黑色裙擺垂落,像一朵暗夜裏綻放的花;細細的肩帶讓她漂亮的肩頸得以昭示人前。

如果說愛麗絲是一朵紅薔薇,可甜美可嫵媚,那林溪就根本是一捧藍色妖姬顧自開放,眼角餘光都是高傲冷艷,冷艷到了極致自然便成了另一種引人矚目的魅力。

酒吧是釋放魅力的場合,而“魅力”很多時候並不直接等同於容貌美麗。縱然有一只自帶光芒的精靈在邊上坐著,可不到半小時的時間裏,不下10個人來他們邊上轉悠,有男有女,可全是想來搭訕林溪的。

林溪捧著她的亞歷山大,一點看不出初次喝酒的青澀感,斜斜看著來人,不喜歡的就不理,看得順眼的就碰杯聊兩句。牛奶巧克力味的雞尾酒喝完了,再來一杯氣泡咕嘟的莫吉托,然後是金湯力,接著是椰香和菠蘿酸香混合的Pia Colada。

伊瑟一言不發地坐在她身邊。他輕易不喝酒,今天面前的酒杯卻空了一次又一次,剩下冰塊在玻璃杯裏啷哐作響。好幾次他差點忍不住開口了,但看一眼林溪——含一絲笑的唇角、看不出情緒的眼神——他總是又自己隱忍地一閉眼,喝光屬於自己的酒液,保持他的一言不發。

到第七杯酒的時候,他終於還是開口:“別喝太多酒精。今天到此為止吧。”

“你不也喝?”

她大概是稍微喝多了點,眼波流過來,含笑,又帶了一分挑釁。愛麗絲挽了她的手,親密地靠過來,笑意盈盈道:“寬容一點啊威爾曼先生,今天失戀的人最大嘛。”

“我才沒失戀。”林溪抿了一口血腥瑪麗,嘴角沾一點新鮮番茄汁調出的紅,懶洋洋地自嘲,“根本沒戀過麽。”

這句話不知哪裏戳了愛麗絲的笑點,讓她捂著嘴笑得花枝亂顫,接著打個響指,說老板我要一杯那個。

“愛麗絲,你今天也喝了很多了,‘那個’度數可不低……”

“哎呀哎呀,我就要喝那個!”愛麗絲臉頰微紅,開始撒嬌耍賴,指著酒櫃上那一大排字母花哨的酒瓶,“老板我要喝那個!那個那個!”

風度翩翩的調酒師露出點苦笑,微微搖頭說真拿你沒辦法。他不緊不慢地搗好果汁、削好冰塊,優雅卻絕對有力地搖杯,過快的動作在半空連出一片帶金屬反光的虛影;“唰啦啦”的聲音聽著分外清爽。

林溪晃了晃杯中最後一點血腥瑪麗,懶聲問:“‘那個’是什麽?”

“是老板發明的、獨一無二的、全世界最好喝的酒,只有這裏才喝得到喲~”愛麗絲笑嘻嘻地回答。

“愛麗絲過獎了。”

老板拿出一小瓶紫色的液體,往杯子裏稍稍加了幾滴;剔透的液體中懸浮著無數發光的微點,漂亮極了。

“我給它起的名字是‘永無鄉’,Neverland,《小飛俠》裏無法尋覓的世外桃源,在那裏有妖精飛翔,孩子永遠不會長大。”

“啊咧咧,老板自己不就是魔法世界的人嘛。”愛麗絲趴在桌子上嘟噥,“不,不對,老板明明是吸血鬼,怎麽和人類一樣多愁善感啊。”

她看起來真是已經半醉,一個沒註意就把老板的種族給叫了出來。但老板寬容地看了她一眼,並未生氣,仍舊含笑點點頭,又搖搖頭。

“但我的心永遠屬於人類。心屬於人類,也就成了人類。而人類這種生物,就是永遠不會對現實的處境滿意,永遠在想象世界上還存在著另一個更好的、夢幻般的地方。表世界的人想象的魔法世界,和我們所處的魔法世界截然不同;那是‘真實’與‘幻象’的區別。你們的心理學不也這麽說嗎,‘桃源心理’。”

“心屬於人類的吸血鬼麽……”愛麗絲撫著紅暈密布的面頰,柔弱無骨地倚在林溪肩頭,低聲笑語,“告訴你一個和老板有關的小秘密。他啊,很久以前愛過一個人類哦。然後他們在一起了,living happily ever after~”

“後來呢?”林溪淡淡地問。

“後來那個女孩子當然就死掉啦。”愛麗絲吃吃笑著,“老死的,人類麽,對她來說也算度過了平穩幸福的一生了。但是,吸血鬼的壽命很長啊。老板老板,你們吸血鬼的愛情是永恒的嗎?”

老板神色平穩,沒有一絲波瀾,只是笑道:“這我可不知道。都說過我是人類了。人類是善於遺忘的種族,再痛的傷口,時間久了也就長好了。就算會有疤痕留下,卻並不妨礙享受生活。”

愛麗絲卻輕笑:“騙~子~”

老板將冰搖杯中的液體倒出來,沖散了杯中那幾滴如懸浮著星光的紫色液體,不多不少,剛好滿滿一杯。他滿意地翹了翹唇角,將浮著點滴光芒的酒品推到愛麗絲面前。

“請用。”

“幻象嗎……所以說,才是Neverland啊。想要抵達的地方,想要得到的東西,都存在於幻象之中。”愛麗絲喃喃說道,忽然微微一笑,“但至少還有夢。在夢中得到,也是一件不錯的事。”

她端著酒杯一飲而盡。不出片刻,她便趴在吧臺上香甜地睡過去了。

“好夢,小姐。”老板優雅地欠了欠身。

“愛麗絲?睡著了……?”林溪輕輕推了推女伴。

“‘永無鄉’能讓人在夢裏見到最渴望的事物。夢醒曲散,一切回歸正常,就像故事裏的溫蒂跟彼得·潘一起打倒了海盜船長,然後就離開夢幻島,回到她的日常生活裏去。”

老板一邊說,一邊調制了另一杯酒。嬌艷的紅色,酒面浮著一層淡金色液體,仿佛嵌了金邊的玫瑰。

“‘塵世玫瑰’,同樣是我自創的酒。”

“塵世玫瑰……很貼切的名字。”林溪歪著頭端詳,酒液折射出迷人的光澤,淡淡映在她臉上,“有點耳熟。是什麽詩歌嗎?”

“Who dreamed that beauty passes like a dream?誰曾見美如夢而逝……在飛掠的群星和泡沫般的天空之下,孤獨的面容記載著永恒:擁擠的靈魂潮水般起落,仿佛蒼白的河流於冬日競逐,我們則與塵世碌碌一同,疾馳而過。”

老板緩緩念著這些句子,唇角的笑容點染了些許蒼老和疲憊。他掏出一根香煙點燃,居然還是“黃鶴樓”牌。煙頭一點紅光明滅,淡淡霧氣繚繞,卻沒有煙味,大概是被他用什麽方法處理過了。

“美——美好的、美麗的事物,真是太短暫了啊。”他叼著煙,聲音有點含糊,“看你們這樣子,怎麽,執法者小哥,把你喜歡的女孩子惹生氣了?”

“不是,”林溪只看著酒,眼都不擡一下,替精靈回答,“他不喜歡我。我也沒生氣,只是在排解情緒。”

話說得理智,語氣也淡淡的。

伊瑟沒吭聲,只握杯的手指緊了緊。

“得嘞,誰的錯兒明擺著了。”老板笑了笑,一不小心開始飈京腔,“我說小哥,咱大老爺們兒該讓著點兒的時候就別犟著,沒事兒跟喜歡的女孩兒置什麽氣?你一精靈,別跟我似的,到時候哭都沒地兒哭去。”

“剛愛麗絲講的那故事不對,其實是這麽回事兒。”他繼續說,“真相是,我是和那姑娘在一起過,可經常發生矛盾,後來她就把我給甩了,另外找了個人類結婚生孩子。我呢,眼看人追不回來了,就邊上看著唄,看著她青春不再、華發漸生,看著她到最後一刻閉上眼睛。”

“那時候我還年輕,以為等她死了我就解脫了,誰知道她走的那一刻才是開始。之前眼睜睜看她跟別的男人在一起,我好歹還會暴跳如雷、心痛難耐——好歹還有這些情緒。等她沒了,我連這些情緒也都沒了。”

他笑:“你知道那是什麽感覺嗎?什麽都感覺不到了。直到現在,每當夜晚來臨,我都會很認真地想一下,要不等明早太陽出來,我就把自己拿去晾晾。衣服晾了會幹,吸血鬼晾了就成灰了。但那有什麽大不了的?我的心早就成灰了,不差再少一具行屍走肉。”

伊瑟聽著,眉頭都沒皺一下,藍眼睛更是一片堅冰般的漠然。林溪歪頭瞅瞅他,便對老板嫣然一笑,說:“哎呀老板你想太多了,人家不喜歡我的,你放一百個心啦!”

老板用力吐了一大個煙圈,笑道:“喲,那我可真是搞不懂現在的年輕人了,不服老不行啊。‘塵世玫瑰’得放一放才能入口,現在時間差不多了。小姐,你想來一杯嗎?我請客。”

“不過我自調的酒都有些挺好玩兒的副作用。‘永無鄉’用夢境構建虛假的圓滿,是愛麗絲的最愛,而‘塵世玫瑰’則會讓人在12小時裏變成自己最渴望的性格。懦弱的渴望勇敢,優柔的渴望果決,莽撞的渴望冷靜睿智。所有我們渴望的東西就是我們眼中的‘玫瑰’,但只有12小時。”

老板給自己倒了一杯白蘭地,喝了一大口,伴著酒氣笑著,自言自語般:“Who dreamed that beauty passes like a dream?”

“對了,另外還有一個小小的副作用……”

話音未盡,只見黑裙子的女孩兒一把抄起酒杯,仰起天鵝般修長的脖子,“咕嘟咕嘟”一飲而盡,那叫一個豪氣萬千。

連老板都驚了,手中香煙白白燒出一截煙灰,“啪嗒”掉到大理石的臺面上。

伊瑟臉色一變,微怒道:“林溪!嘖……老板,什麽副作用?”

“喲,這不就急了?還說不喜歡呢,小哥。”

老板只驚了一瞬,就安之若素地繼續抽煙,若無其事道:“不是什麽大不了的,無非就是小姐她不會記得這12小時裏發生的事,所以最好有同伴一起。”

還沒等精靈稍稍放心,就聽吧臺一聲巨響——林溪用力拍了下桌子,嚇了周圍人一跳。

“伊瑟·威爾曼!”

她霍然起身,威風凜凜地站在那兒,居高臨下瞪著一臉反應不過來的精靈。

“你說!”她一把揪住伊瑟的領口,逼視他的眼睛,“你說,你是不是不喜歡我!說實話!”

周圍開始起哄,甚至還有香檳開瓶的聲音。連老板都覺得好玩,大笑出聲。

面前的人類一反往日的好學生模樣,滿臉高傲不耐,眼神睥睨,寫滿了“不得答案誓不罷休”。她表情是很霸氣,但她穿的是吊帶連衣裙,一彎腰胸前擋都擋不住。

精靈大腦空白了很久,才火燒眉毛一樣跳起來,手忙腳亂把她給扶直了。但喝了酒的林溪只覺得他是在故意不回答,很生氣地“餵”了一聲,抓著他的領口使勁晃了幾晃。

“聽見沒有!快點說!”她大怒,“就在這兒,給我再說一遍,說你不喜歡我,快點!”

縱觀整個裏世界,伊瑟的武力值也屬於頂尖的那一撥,可那有什麽用?他一看見林溪的臉,氣勢上就矮一頭,又不敢用力掙紮、怕弄傷她。

“我……”他苦笑一聲,“我不喜歡你。”

老板在邊上評論,說小姐哎你講錯臺詞了,那個“不”字該去掉,這事兒就成了。

但林溪聽了這句話,反而大為滿意地點點頭,忽而展顏一笑。

“我就知道。”她得意洋洋地說,“既然不喜歡,那我就放心了。”

說完,她扯著伊瑟的領子就親了上去,一口咬在他嘴唇上。和上次蜻蜓點水般的親吻唇角不同,她現在悶頭撞過來,徑直一個深吻。缺乏經驗、毫無技巧,但足夠簡單粗暴直接;唇舌纏著唇舌,跟要糖吃的小孩子一樣,倔強地不肯放開。

伊瑟整個精靈都懵了。在這一剎那,那些他死死壓在心底的情緒被猝不及防鉤出,氣勢洶洶地沖開理智的藩籬;他本能地抱緊她,把她固定在懷裏,用力親了回去。

四周的起哄聲更大了,但對當事人而言,那些噪音卻更小了。嘈雜遠離,只剩彼此。

失控只有一剎那。

下一刻,在鼻息交融的間隙裏,林溪“哈”一聲笑起來。

“不喜歡,但有反應,這就好。”她輕描淡寫地宣布,“行了,走,跟我去開房。”

伊瑟還沒徹底恢覆理智的大腦“嗡”一聲——弦斷了。

“什、什麽?!”他結巴道。

“開房啊,這詞很難懂?”林溪詫異,抱著他的手臂就往外拖,“都什麽年代了還斤斤計較那麽多,喜歡就上,得不到心得到肉體也行,我不介意。多來幾次說不定反而放下了。走走走,老板,最近的酒店在哪兒來著?”

伊瑟當然不可能任由她行事。兩人亂七八糟地糾纏半天,最後以板著臉的精靈給林溪灌了瓶安眠藥水為結束。

“我先帶林溪回去。等愛麗絲醒了跟她說一聲。”他說著,將林溪打橫抱起來。

老板一直在邊上津津有味看好戲,聞言頗為遺憾。

“這就結束了?”他搖頭道,“小哥,你應該把握機會。”

伊瑟冷笑一聲:“我要把握機會的話,早就把握住了。”

老板一楞。他仔細打量幾眼銀發黑衣的精靈,對上他冷冽如冰的眼睛,這才明白原來在人類小姑娘面前的精靈才是人畜無害、很好說話,現在她一睡過去,精靈不再有所顧慮,那種冰冷的銳意再無掩飾地釋放出來。

年紀輕輕就能坐穩執法者首席的位子,伊瑟·威爾曼當然不可能真是優柔寡斷、畏畏縮縮的角色。正相反,他相當明白自己要什麽,又正在做什麽。所表露出來的那些軟弱和猶豫,不過都是為了他懷中那個睡得香甜的姑娘罷了。

“是嗎……”老板認真了一些,“既然如此,你還在拒絕什麽?你的姑娘又沒有鬧著要和你分手。人類的壽命再長也只有百年,精靈又是第一癡情的種族。失去她的話,你不會痛苦到自殺嗎?”

伊瑟原本都轉身打算離開了,聞言腳步一停。他回過頭,眼裏含了些諷意,還有更多看不分明的情緒。

“就是因為人類的生命太短了啊。”他說,“短暫到,如果不抓緊時間過得幸福一些,就沒時間幸福了。”

“否則,在你的故事裏,你為什麽眼睜睜看著那個人結婚生子?你沒有打擾她的生活,沒有把她搶回來,因為她已經獲得了人類的幸福。而如果她一直和你在一起,能得到什麽,一輩子晝伏夜出的生活?一輩子不能融入正常的人類社會?讓她看著你青春依舊,她自己漸漸蒼老?”

伊瑟實實在在地譏笑一聲。

“我不知道,需要有多自私才寧願讓自己幸福,也要逼她去面對這些痛苦。何況人類和我們不同,短暫的失戀是可以被遺忘的。她有親人,有朋友,自己又聰明,等一切結束後她就可以回去,可以獲得自己的幸福。”

“愛情和幸福並不是完全等同的。我已經不得已把她牽扯進來這個世界,不希望再吞噬她的一輩子。人類只有百年壽數……可就是壽命如此短暫的種族,也能讓自己過得充實而幸福。”

“而我並不想剝奪她獲得幸福的機會。”

老板沈默了很久。沈默到,一直等精靈早已消失、後半夜的熱鬧已經降臨到燈光迷離的酒吧,連愛麗絲也打著呵欠醒來,睡眼惺忪地問幾點了。

這時,他又給自己點燃了一根“黃鶴樓”牌的香煙。

“人類……也有屬於人類的幸福嗎。”他仰起頭,看著頭頂倒掛的一排排玻璃杯,在無數個自己的倒影裏,他輕輕笑起來,“確實如此。”

“愛麗絲,”他顧自說,“我好像突然想起來了一些事。”

他終於想起來,當年她之所以離開他,其實是被他故意氣走的。而原因……

“嗯?老板想起來什麽?”愛麗絲甜甜地追問。

老板又笑了一聲。

“人類的生命,”他說,“真的很短暫啊。”

作者有話要說:引用說明:

《塵世玫瑰》,葉芝的The rose of the world

找了幾個譯本都不滿意,幹脆自己瞎譯。

伊瑟的原因就是這樣了。他不覺得自己能給林溪幸福。對於把她牽扯進裏世界的危險,他其實一直很抱歉,但預言就這麽說的,他也沒辦法,所以最開始他的不耐煩和苛刻也是焦慮的一種表現。後來喜歡上林溪,他就更矛盾了:很想保護她,但不得不讓她面對危險;想回應,但難道就讓她因為一時的“喜歡”而拋棄自己原來的社會關系?

而且,至少在我看來,如果另一半永遠年輕俊美,而自己不得不日漸衰老,其實真的挺可怕的。內心壓力是一回事,而就算豁達到可以完全不care,那社會呢?怎麽跟原來世界的家人朋友解釋?騙他們一輩子?

當然,伊瑟自己被汙染的狀況也是一部分原因,後面再寫。

他並不是嫌棄林溪壽命短,擔心自己跟她戀愛會讓自己餘生痛苦(這是林溪最擔心的),反而精靈是崇尚自然和生命的種族,他覺得人類那樣短短的生命還能經歷很多,活得努力又燦爛,其實很值得欽佩。也因此他不願意耽誤喜歡的人去得到屬於人類的幸福。

幸福,Happy——並不是說有了愛情就有了全部,更不是說有了愛情就真的可以克服萬難。不然,那些因為現實原因分手的情侶、夫妻是怎麽回事,一定就是一方太渣,承擔不起壓力,才不能白頭偕老?

啰啰嗦嗦這麽多,反正言盡於此,作者我三觀既定,把筆下每個人物當作真正的“人”來尊重,絕對不會輕易貼標簽、下判斷,今天judge這個明天diss那個。

DO NOT JUDGE.

【以下是作者要開嘲諷不需要看的部分】

我一個寫冷文的,不要名不要利,堅持寫作為了啥,不就因為故事和人物是我的朱砂痣白月光,不好好寫我夜不能寐嘛。

當然咯,也可以說,我不就一寫小說的,懂個P的男女主。

尾田就一畫漫畫的,懂個P的海賊。

岸本就一畫漫畫的,懂個P的火影。

江南就一寫小說的,懂個P的夏彌。

三叔就一寫小說的,懂個P的瓶邪。

周樹人就一棄醫從文的,懂個P的魯迅。

我就寫個自己喜歡的故事,寫個開心,能被讀者們喜歡很好,不喜歡、看不過也正常,提問、討論也歡迎。但居高臨下寫作指導就免了。

直接懟,不含糊【手動微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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